这有份来自kok首页政府的资金大礼
每个创业者都触手可及的哦~
常有人问:
“怎样才能享受小微企业季度30万免税的政策?”
“我符合条件吗?怎样有效通过政策申请?”
“我可以申报哪些项目?什么时候可以申领补贴?”
于是易创联合无中生有在开年给大家整理了一份《kok首页创业政策汇编》,申报条件从简至难。
如果你在kok首页创业或想来kok首页创业,请一定要收藏好了!
人社普惠政策
在甬创业大学生生活补助
对申报时企业正常经营且带动就业1人以上的,在kok首页创办小微企业(任法定代表人)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或高校在校生,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生活补助。
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
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养老、家政服务企业和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,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。可补贴第一年5万元、第二年3万元、第三年2万元。
创业场租补贴
在市辖各区内新创办创业实体的本市户籍劳动者、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和在甬高校在校生,在各类创业园区、孵化基地等创业平台外租赁经营场地,签订1年(含)以上期限租赁协议,实际经营满1年的,补贴标准为经营场地年租金的20%,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。每次不超过12个月,不超过3次。
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
2012.1.1后新创办的企业,新招用本市户籍劳动者、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,并签订1年(含)以上期限劳动合同、办理就业登记并为其缴纳基本三险满1年的,补贴标准为每带动1人就业每年补贴2000元(满1年以上不足2年的按1年计算),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,职员在同一家企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。
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
2012.1.1后新创办创业实体,或被认定为网络创业、村级电商负责人的本市户籍劳动者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参加社会保险,连续缴纳三险满1年,申报期月均纳税额500元(含)以上(高校毕业生、网络创业人员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负责人不受本款限制),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,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。
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
中小微企业招用首次来甬就业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,市辖各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失业6个月以上女40至50周岁、男50至60周岁被征地人员的,依法签订1年(含)以上劳动合同,办理就业登记、缴纳三险。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应缴纳的三险最低标准之和,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担。被招用人员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。
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
对本市户籍劳动者、在甬高校和kok首页生源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创办实体(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)的,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;合伙经营的,可申请每人不超过15万元、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贷款。贷款利率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,实行全额贴息,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。
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贷款贴息
中小微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招用本市户籍劳动者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,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%以上(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0%以上),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、办理就业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,可享受每招用1人不超过20万元、总额不超过300万元贷款贴息。其中,科技孵化器内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可享受全额贷款贴息,其他企业享受50%贷款贴息,贴息标准按基础利率执行,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。
专利资助
(一)国内(含港澳台)授权发明专利为职务发明的,每件资助不超过0.6万元;非职务发明的,每件资助不超过0.3万元;
(二)对有效期6年以上的国内发明专利,第7—9年每年补助所缴年费的30%;有效期9年以上的国内发明专利,第10—15年每年补助所缴年费的50%;
(三)个人、企事业单位在取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后,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提出申请,符合条件的,分别按以下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给予一次性资助:
1.在美国、日本、欧洲专利局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,每件资助不超过5万元;
2.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,每件资助不超过1万元;
每件发明专利最多资助3个国家或地区。个人同一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,企事业单位同一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。
税收减免政策
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
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;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,减按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,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、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、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。
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
自2019年1月1日起,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,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(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,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,下同)的,免征增值税。
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,按17%(财税[2018]32号,自2018年5月1日起降为16%)税率征收增值税后,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%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。
李 佩 分公司总经理
手机号:188-6864-7660
在线咨询 免费电话何叶飞 六年资深顾问
手机号:137-3217-3849
在线咨询 免费电话应朝晖 分公司总经理
手机号:152-6787-7793
在线咨询 免费电话【推荐】王燕儿 五年资深顾问
手机号:158-6936-9820
在线咨询 免费电话【推荐】李 莉 高级专家顾问
手机号:137-7707-7721
在线咨询 免费电话王亿慧 分公司总经理
手机号:158-6729-4480
在线咨询 免费电话郭梦倩 高级顾问
手机号:183-5741-9091
在线咨询 免费电话